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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鲁轻院字〔2017〕25号 2017-5-9)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8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的

 

鲁轻院字〔2017〕25号  2017-5-9 

各系、处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5月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学院校企合作取得一定成效,有力助推了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升了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扩大了学院的社会影响力。但从总体情况分析,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系及各专业情况不均衡,个别系缺乏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部分专业尚未有深度合作项目作支撑;二是校企合作与教学改革的契合度、融合度不深入,合作项目的作用发挥不够、缺乏高水平内涵建设成果;三是合作项目管理不到位,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校企合作的目标要求

企合作的主要目的建立一体的教学模式,实现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学院校企合作,继续以“三个满足”为基本要求,设定“一专一行一融合”的合作目标,每个专业都要与行业协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且要至少与一家知名企业建立融合发展关系,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实施载体。根据学院专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结合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现实要求,围绕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积极拓展与重点企业、新兴产业的合作关系,做到一般性合作达到“三个满足”要求,深度合作项目与教学改革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相适应,把校企深度合作作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创新的有效载体。“十三五”期间,做到每个专业至少有一个深度合作项目,新设专业,必须至少有一个规模以上深度合作企业作支撑。

二、理顺校企合作工作机制

校企合作办公室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系是校企合作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合作项目的实施主体,系主任为本系校企合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系在校企合作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要统筹考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的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需求,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一般性校企合作由各系负责,各系提供企业调研报告,拟定合作协议,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审核,由分管院长审批后签署;深度合作项目由各系提供信息或合作意向,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调研,分析论证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企业洽谈拟定合作协议,提交分管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签署。

三、规范校企合作项目运行机制

(一)校企合作协议签署后,合作的具体工作由相关系负责运作实施。所属系要针对协议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教学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合作项目对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制”

针对每个深度合作项目,结合项目特点,确定专人负责合作项目管理。已有合作项目负责人由各系指定,新增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在合作协议中需明确校企双方负责人。对于一般性校企合作项目,各系与合作企业协商对接,确定校内和企业负责人,并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

项目负责人在校企合作办公室和各系主任的统筹管理下,具体负责相应项目的业务工作,其工作情况纳入系内人员统一考核体系。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合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日常联系和协调。

4.做好工作记录,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建立项目工作档案,每学期末形成项目开展书面分析报告,由各系统一提交校企合作办公室。

    5.会同合作单位,创新开发具体合作项目,培育和凝练合作成果,提升合作项目内涵水平。

6.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与系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沟通协商,协调解决。

(三)实行工作例会制度

校企合作办公室实行每月一次的校企合作例会制度,同时不定期与各院系进行信息交流,及时解决合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协调、督导合作项目的规范运行。各系要充分利用教学例会或专题会议的形式,做到与教学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四、大力拓展校企深度合作项目

校企深度合作,主要体现在是否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起到实质性的促进作用,重点是通过将企业的技术、工艺、人才、管理理念、企业文化融入到教学的全过程,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拓展和创新校企合作的实现形式。在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战略合作,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培养”、共建专业、共建“二级学院”、共建生产研发实训基地、建立“厂中校”、横向课题的开发研究、企业文化植入、多元化出资助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加强调研,做好分析论证,拓展和创新合作形式,进一步提高合作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五、完善校企合作考核评估机制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成绩纳入学院综合考核体系,学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对校企合作办公室的考核工作,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估,重点体现校企合作助推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效果和校企共建专业项目协议执行情况,校企共建专业项目上年度执行协议情况的评估结果作为双方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评估主要依据工作记录和成效统计数据进行,评估一级指标内容包括:

(一)校企合作是否满足学生实习(占15%),重点考查学生在合作企业实习的比率;

(二)校企合作是否满足毕业生就业(占20%),重点考查毕业生在合作企业的就业率、就业质量;

(三)校企合作是否满足教师专业实践(占5%),考查教师在合作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比率;

(四)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数量、与专业匹配度(占15%),重点考查每个专业是否与行业协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是否至少与一家知名企业建立融合发展关系;

(五)合作项目执行协议情况(占20%),按照协议条款逐项分析考查后形成评估报告;

(六)合作项目成果、成效(占25%),重点考查在共建课程、共建教材、共建师资团队、技能竞赛、课题(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成果,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成效。

六、实现校企合作重点项目新突破

(一)做好企业冠名班、二级学院的管理。以订单培养为切入点,提高企业的参与度,与相关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师资共建、课程共建、教材共建、基地共建等方面有实质性的合作和实实在在的成果,推进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以“淄博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为依托,以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标准为导向,调整职教集团组织架构,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

    (三)着力抓好世博动漫学院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建设。

加强与政府、企业沟通协调,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优化项目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力争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成功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