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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专科入学须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07-08-08

亲爱的同学:  
当你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请按下列要求入学:
一、 凭我院签发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2007年9月1--2日来我院报到,若不能按时报到请向学校请假。
二、 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迁移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有身份证的同学请随身携带;每生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三、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持《新生入学通知书》 、《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要求学校给予密封,入学时自带档案报到。
四、 新生报到时缴纳费用如下:

缴费项目
缴费金额
备          注
第一学年学费
普通
4600元
学费、住宿费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淄价发(2001)202号文件规定标准,分年度缴纳。
艺术类
6000元
第一学年住宿费
600元
公寓物品费
260元/套
床垫、被、褥、床单、被罩、枕套、枕心、蚊帐、毛巾各一套、枕巾2条(招标价格)。
军训服装费
40元/套
招标价格。

 
 
 
 
 
 
 
 
五、 学院每年免费为学生交纳团体平安保险。
六、奖励政策: 对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三批最低控制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每年奖励1000元,符合条件的同学在交费时即可少交1000元,入校后根据准考证、成绩单核实。
七、优惠政策: 8月25日前交齐第一学年费用者,一次性减免学费300元。
八、交费方式: 1、学生可通过当地银行汇至学院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账号
094060411635016
开户银行
淄博市商业银行新建东路支行
汇款用途(在此注明学生的姓名、汇款地、市)

2、也可将学费+1元人民币存入借记卡中,报到时学费从借记卡中扣除。
3、学生也可报到时现场交费。
九、 学院为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开展“扶贫助优”工程,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使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十、 可凭《新生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船票,报到时可从淄博火车(汽车)站乘4路或96路到汽车站下车,学院于报到日7:00---18:00在淄博火车站、淄博汽车站、周村汽车站设有接待处。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电话: (0533)6811618  6801126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