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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04-08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市直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淄组办发〔20126号)精神,全市从市直部门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工作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我院选派名额1名。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第一书记”在派驻的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发挥指挥帮助作用,全程参与村党组织工作,协调推进帮包任务落实。对工作薄弱村一包三年,“第一书记”原则上一年一轮换,工作任务完不成,帮包单位不脱钩、干部不撤回。帮包期间,“第一书记”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组织关系转至帮包单位,参加组织生活。所派驻村同时作为学院结对帮扶村。

二、选派对象条件

选派干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热心为基层群众服务。

三、选派程序

1.宣传发动。48发布选派公告,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党员干部填写“第一书记”情况登记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网页下载),49下午5:00前以支部为单位交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组织科。

3.4月1012:00前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选派人选。

4.4月10下午4:00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四、保障措施

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干部,每月发放500元补贴,工资、校内福利不变,年度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20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