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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03-31
 

各党支部: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根据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倡导文明祭扫的通知》要求,现对清明节祭扫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清明节期间,各党支部要在组织师生开展实地祭扫活动的同时,参与网上文明缅怀活动,积极点击中国文明网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

二、做好文明宣传教育,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倡导文明新风:一是科学祭祀、环保祭祀,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选择科学文明、健康时尚且又有益身心的祭奠方式,积极倡导通过植树、种草、献花和诗赋、祭文、网络祭奠、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二是节俭祭祀,积极弘扬庄重、简朴过清明的良好传统,倡导“简祭”、“薄祭”和“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新的祭奠形式,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三是安全祭祀,确立安全和谐的意识,倡导平安出行、文明祭扫,遵守治安管理秩序,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路线,不违规用火,避免各类安全事故。

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实践,起到表率作用,使今年的清明节成为一个文明健康、内涵丰富、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节假日。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