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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01-19
 

各系团总支:

寒假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勉励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奉献智慧和力量”的号召,切实增强我院青年学生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决定开展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践行青春使命   助力美丽中国

二、实践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实践活动内容

此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继续按照点面结合、就近就便的原则,采取分散活动与集中组队相结合,以学生分散活动为主的方式进行。实践内容主要包括: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号召学生回乡就近就便,积极参与当地党团组织的宣讲活动,把对党和国家的热爱化作关爱他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广泛开展“复兴之路”学习参观活动,到相关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地方参观学习,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和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深入家乡基层,了解家乡发展变化,主动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社会调查研究。

(四)开展“感恩父母·孝心行动”家庭角色体验。以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用实际行动感恩父母的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合理安排寒期时间,多关心父母的工作、生活、健康状况,送上一分亲情;为父母及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减少一分辛劳;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大学生活,给家人送上一份宽慰。

(五)深入到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地方,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基层中锻炼自我,回馈社会。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和关爱互助的精神,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六)开展“铭记师恩·感恩于行”母校回访行动。鼓励学生在寒假期间,开展感恩母校、铭记师恩的母校回访活动。通过个人情况汇报、大学情况介绍、学习经验交流、招生政策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向母校、向恩师展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的优良校风与学子风采,加深中学生对我院的了解与认同,让更多优秀的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和生活。

(七)开展“家校心桥”活动。各系按照学院及各系“家校心桥”活动计划,结合寒假社会实践,适当安排部分学生利用假期进行走访。安排活动以就近为原则,确保学生安全。

四、总结及表彰

(一)所有材料均以微视频或PPT形式上交。

(二)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各系团总支认真总结本系社会实践开展情况,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及优秀个人推荐工作。

(三)各系团总支对学生上交的社会实践进行初评,并择优向院团委推荐20件优秀作品,参加院级评比。

(四)团委根据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统一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素质培养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

(二)加强宣传,扩大效果。各系在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校外网及学院微信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开展情况。

(三)保障安全,严防意外。各系团总支要提前认真做好活动安全预案,切实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活动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时间要求。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根据安排和要求,于寒假期间(124日——38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实践调查内容录制微视频或制作PPT各系团总支须在开学一周内(38日——314日)收取本系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材料,统一交送院团委办公室。

 

20141230